9.1 有线广播系统


9.1.1 系统基本概念
有线广播系统一般由音源设备、信号放大和处理设备、传输线路和扬声器等装置组成。

9.1.2 系统分类
广播一般可分为三类,即业务性广播系统、服务性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1 业务性广播系统:以播放语言为主的广播系统。
2 服务性广播系统:以播放背景音乐或客房音乐的广播系统。
3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在火灾发生时,播放指挥、引导建筑物内人员疏散的广播系统。
9.1.3 系统技术性能
1 广播系统中,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1000Hz时)。
  2)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1000Hz时)。
2 广播的功率馈送回路应采用二线制。当业务性广播系统、服务性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合并为一套系统时,馈送回路宜采用三线制。
3 系统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及要求参见相关标准及厂家技术资料。
9.1.4 系统选用要点及主要技术条件
1 公共建筑的广播网的功率馈送制式一般宜采用单环路式,广播线路较长的有线广播网宜采用双环路式。系统一般采用定压传输方式。输出电压采用70V或100V。
2 广播设备应根据用户的性质、系统功能的要求选择。
3 大型广播系统宜采用微处理机控制管理的广播系统设备。
4 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较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抗输出。
5 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

式中:P——功放设备输出总功率(W);
         P0——KiP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
         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
         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Ki取0.5~0.6;业务性广播,Ki取0.7~0.8;火灾应急广播,Ki取1.0(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有关规定);
        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
        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6 广播功放设备应设置备用功率单元,其备用数量应根据广播的重要程度确定。备用功率单元应设自动或手动投入环节,用于重要广播的环节,备用功率单元应能瞬时投入。
7 传声器的类别应根据使用性质确定,其灵敏度、频率特性和阻抗等均应与前级设备的要求相配合。
8 民用建筑选用的扬声器除满足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特性及播放效果的要求外,还宜符合下列规定:
  1)办公室、生活间、客房等,可采用1~2W的扬声器箱。
  2)走廊、门厅及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业务广播等扬声器箱宜采用3~5W。
  3)在建筑装饰和室内净高允许的情况下,对大空间的场所宜采用声柱(或组合音箱)。
  4)扬声器的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大15dB。
  5)在噪声高、潮湿的场所设置扬声器箱时,应采用号筒扬声器。
  6)室外扬声器应采用防水防尘型,其防护等级应满足所设置位置的环境要求。
9 功放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柜前净距不应小于1.5m。
    ②柜侧与墙、柜背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③柜侧需要维护时,柜间距离不应小于1m。
    ④在地震区,应对设备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10 用于背景音乐的扬声器(或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扬声器(或箱)的中心间距应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及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不均匀度不宜大于6dB。
    ②扬声器箱在吊顶安装时,应根据场所的性质来确定其间距。按环境条件包括温度、相对湿度、海拔、地震烈度等选择;
      a 门厅、电梯厅、休息厅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式中:L——扬声器箱安装间距(m);
          H——扬声器箱安装高度(m)。

      b 走道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c 会议厅、多功能厅、餐厅内扬声器箱间距可采用下式估算:

式中:θ——扬声器的辐射角度,一般要求辐射角度大于或等于90°。

 

根据公共活动场所的噪声情况,扬声器(或箱)的输出,宜就地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当某场所可能兼作多种用途时,该场所的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
11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1)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2)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最后一个扬声器距走道末端不大干12.5m。
    ②在部分工业厂房、停车场、大型商场等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的扬声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③客房设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④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b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遥控开启扩音机和扬声器播音。
      c 床头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d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同时广播的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3)特级保护对象的建筑物各避难层内应设置可独立监控的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12 工程设计相关规范、规程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市、县级有线广播电视网设计规范》GY 5063—199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GYJ 25—1986。
《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GYJ 26—1986。
《广播与扩声》03X301—1。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上)》97X 700(上)。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下)》97X 700(下)。
《体育建筑专用弱电系统设计安装》06X 701。

9.1.5 施工安装要点
1 施工安装要点
  1)功放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柜前净距不应小于1.5m。
    ②柜侧与墙、柜背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③柜侧需要维护时,柜间距离不应小于1m。
    ④在地震区,应对设备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2)用于背景音乐的扬声器(或箱)设置应按9.1.4第10条规定设置。
  3)施工做法可参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2 施工安装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广播传音电缆线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GY 5053—94。
《广播传音电缆维护规程》GY 54—1989。
9.1.6 相关标准
《声系统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GB/T14197—1993。
《声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GB/T14947—1994。
《广播及类似声系统用连接器的应用》GB/T15212—1994。
《应急声系统》GB/T16851—1997。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4959—1995。
《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输出口基本尺寸》GB/T 7393—1987。
《广播电视名词术语通用部分》GB/T 7400.1—1987。
《广播电视名词术语有线广播》GB/T7400.3—1987。
《广播电视名词术语 声音广播 通用部分》GB/T 7400.5—1987。
《音频、视频和视听设备及系统词汇》GB/T9002—1996。
《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GB/T9396—1996。
《直接辐射式电动锥形扬声器通用规范》GB/T9397—1996。
《直接辐射式扬声器尺寸》GB/T9400—198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广播电视名词术语 有线广播》GB 7400.3—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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